学校向医保经办机构申报缴费流程
 来源:市医保中心  作者:市医保中心    发布时间:2008年05月23日
 
各学校:
    学生参保登记工作已近尾声,请各学校在6月30日前向医保经办机构办理申报缴费,现将申报缴费业务主要环节介绍如下:
    一、学校上传数据
    上传数据有两种形式,一是连接外网后在脱机软件中直接选择导出或通过指定FTP服务器,详见培训资料;二是通过U盘上报医保经办机构。学校上报数据应包括全体参保学生基本信息。
    二、导入反馈数据
    医保经办机构进行数据导入和审核、匹配(约10个工作日),生成学生医保号并反馈数据,经审核后重复参保或有其他疑问的,由各医保经办机构与学校联系。各学校按培训资料介绍的下载方法通过FTP服务器下载后将反馈数据导入。学生申报使用的脱机软件无法对已上报的信息进行修改,所以,已上报的学生数据学校若需再次个别调整的,应联系对应的医保经办机构。
    三、上报《汇总表》
    学校根据经办机构审核后的学生参保人数,对《单位基本信息及学生参加居民医保情况汇总表》(上报数据时打印的报表)进行调整,直接在上报数据导出时打印的报表上手工修改,并将报表一式三联(申报部门、证卡制作部门及学校各一份)报医保经办机构(高校、技校到市劳动保障大厦医疗统筹申报窗口,中小学及职业中学按各区确定的方式申报),申报核定完成后凭申报部门打印的《缴费通知单》到财务窗口以转帐支票形式缴费。
    四、上报照片粘贴卡
    为便于制作和发放医保卡,请各学校用激光打印机打印照片粘贴卡,按方框尺寸贴正照片(建议用双面胶贴照),保持粘贴卡平整、清洁,并按分院、分校、年级、班级排序,用回形针或长尾夹装订,附经审核后的汇总表,报各医保经办机构(高校、技校到市劳动保障大厦12楼1217、1219室,中小学及职业中学按各区确定的方式上报)。学生照片数量应与参保学生数一致,个别未能及时提供照片的学生请列清单。
    五、勘误修改数据
    基本数据上报后发现学生信息有误的, 应到医保经办机构进行修改,但不能进行班级信息及学号修改。
    六、退保退费
    将学生医疗保险费缴于医保经办机构后,学生因特殊原因需退保的,学校可下载《退保申请书》,由学校统一报医保经办机构申报部门,经审核后凭申报部门打印的《退款通知书》和原收款收据到财务部门退款。
   七、免缴人员审核
    各区各类学校的免缴人员由市医保中心汇总后统一报市民政、市残联审核,个别经审核不符合条件人员由各医保经办机构直接办理参保注销,并通知各学校在9月份重新办理参保手续。
 
市医保中心地址:解放南路257号劳动保障大厦
工作时间:上午8:30—11;30,下午2:00—6:00
学生申报业务联系电话87325712、83865214
医保卡制作发放业务联系电话83865247、83865249
缴费业务联系电话83865219
 
 
 
(小学、中学及职业中学请与参保关系
所在地的区医保中心联系)
 
 
市城镇医疗保险管理中心
2008年5月23日
 
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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